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2021年度“高校原创文化精品推广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白高辉发布时间:2020-10-20浏览次数:10

全校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教育部决定着力推广一批高校原创文化精品力作。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作品推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思想教育与艺术素质教育相结合,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推动高校广大师生积极创作体现时代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映教育改革发展成就,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接地气、传得开、留得下的原创校园文化精品力作。择优推广一批由高校师生原创的优秀文化作品,促进校园文化繁荣发展,推动以文化人、以文育人,滋养师生心灵、涵育师生品行、引领社会风尚。

二、作品要求

申报作品应为高校师生自主创作生产的、创新性高、可推广性强的校园文化成熟作品,包括舞台剧、音乐、舞蹈、影视、文学等多种形式。作品应具有突出的思想性,聚焦时代主题,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品应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核心的育人导向,主题鲜明,创意独特,手法多样,情感真挚。作品应符合人民群众和广大师生的审美需求,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准和欣赏价值,能艺术地呈现、传达、叙述、演绎作品所承载的思想内涵、价值理念、精神力量、文化意蕴和美学品位,达到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教育效果。

三、申报要求

(一)单位申报。请有意申报的单位按要求填写《“高校原创文化精品推广行动计划”作品推荐书》(附件1),并于 20201030日前将纸质版报送至党委宣传部办公室(中原楼 303),电子版通过办公系统发送至党委宣传部白高辉,联系电话:88386752

(二)学校评审。学校组织初评后推荐上报。

 

附件:附件1:“高校原创文化精品推广行动计划”作品推荐书.doc

      附件2:“高校原创文化精品推广行动计划”推广作品管理办法(试行).doc

 

党委宣传部

2020 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