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育人】法律硕士教育中心邀请实务导师进课堂,持续推进产学研协同育人

发布者:程凌华发布时间:2022-04-14浏览次数:10

新闻网讯(通讯员 侯竟 学生通讯员 刘妮)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推进实践教学,构建产学研协同育人体系,4月11日,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导师邓晓静副教授邀请湖北观筑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主任何新权律师为2021级的法律硕士生专题讲授《法科生如何做好律师职业规划》。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副主任王广波、杨捷老师随堂听课。

开课伊始,王广波副主任对何新权律师的到来表示欢迎,并向何律师颁发授课邀请函。王广波副主任指出,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将进一步拓展和深化与法律实务界的合作,进一步探索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完善法律硕士人才培养体系,为培养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跨学科领域、善于破解实践难题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法治人才奠定基础。

何新权律师曾在武汉市公安系统从事公安工作多年,2002年起开始从事律师工作,现担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ACLA)、中国法学会会员、武汉市江汉区政协委员、武汉市江汉区民革副主委、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务。执业十余年期间,何新权律师成功代理公司合同纠纷、股权、知识产权诉讼及商事仲裁等案件数百起。并多次在媒体上发表文章或接受专访,为企业难题出具全面可行的法律解决方案。

何新权律师的授课以“律师职业规划”为主题,紧紧围绕“打开对行业的认知”“职业规划的几个维度”“对新职生的几个建议”等三个维度充分展开。何新权律师提醒法硕学子,认知是解惑的最大法宝,规划是成就的基石。他建议在进行职业选择时要考虑以下几个维度:目标规划、时间规划、专业规划、人生规划。讲授过程中,何新权律师从实际出发,结合自己的从业经历,以生动的实例来启发同学们在进行职业规划时应把握的角度、应考虑的方面。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自2009年《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颁布以来,作为全国最早实施“双导师制”培养模式的高校,不断优化“双导师制”培养模式,近5年来,遴选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湖北高级人民法院、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在内的几十家政府、律师和行业组织的优秀人才担任实务导师,不断推动国内一流法律硕士人才培养。


审核人:王广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