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育人】我校学子顺利完成上海法院首期“实习法官助理”项目

发布者:陈俊华发布时间:2024-03-15浏览次数:10

2023年11月,上海法院首期实习法官助理开班动员会在国家法官学院上海分院召开。这是全国首个省级高院牵头开展的实习实训项目,为深化院校合作、培养新时代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探索一条新路径。我校来自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国家治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的两名本科生和五名研究生参加,并圆满完成为期三个月的实习实训项目。

本次实习实训项目是深化落实“院校合作”的具体举措。2023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推动法学院校与法治工作部门在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教材建设、学生实习实训等环节深度衔接”,为进一步加强院校合作指明了方向。6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1+22”院校合作启动会暨院校合作共育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座谈会,邀请来自全国22家高校、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齐聚一堂,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我校作为22家高校、科研机构之一受邀参会,主动承担起法治人才培养的共同责任。

    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刘仁山在随后召开的“传达落实上海高院院校合作工作启动会会议精神”会议上作出重要指示:“本次与上海高院达成的院校合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人才培养重要讲话精神的生动实践;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的有益探索;是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司法实务部门对接法学类院校协同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的战略之举。要高度重视法学院校和司法部门的合作,充分领会此次上海高院院校合作工作启动会的会议精神、任务要求,努力为中国法治人才培养贡献‘中南智慧’。”

2023年11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我校发出实践邀请,我校高度重视此次司法实践机会,成立相应工作组,为本次实习做好充分服务和保障。经校院两级严格选拨,成功推荐了7名实习法官助理参加项目。在三个月实习过程中,同学们在实习导师的指导下,参与协助审查诉讼材料、制作类案检索报告、参与接待当事人、协助完成庭审等工作,思想政治素质进一步增强,运用法学教育、法学理论研究解决司法实务的能力进一步提升。

本次实习实训项目已于2024年2月圆满结束,在结业式上,朱滢、宋鑫荣获“优秀实习法官助理”荣誉称号,王彦翔、付贵友、王玮琳等在撰写典型案例、法律文书获评优秀。

学校将充分总结本次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达成院校合作的宝贵经历,进一步固化好的经验做法,优化实习法官助理项目的组织选拔程序,不断将实际工作部门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引入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持续强化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和法治实务之间的交流,大力培养拔尖创新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