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汉明教授出席“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成立大会暨首届涉外法治高端论坛”并作主旨发言

发布者:白高辉发布时间:2021-03-26浏览次数:10

新闻网讯(通讯员 官文婧)3月20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成立大会暨首届涉外法治高端论坛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成功举办。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必新,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兼秘书长张鸣起,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陶凯元,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宋德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徐汉明教授等受邀出席会议。

同日举行的首届涉外法治高端论坛的主旨发言环节,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涉外法治研究院院长梅夏英主持。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暨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徐汉明教授作题为“‘习近平国际法治理论’为引领创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的主旨发言。徐汉明说,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如何统筹“国内法治”和“国际法治”两个大局,当务之急是要创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建设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做好涉外法治研究这篇大文章,服务好国家对外开放和战略。创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机制一是要坚持以“习近平国际法治理论”为引领。要统筹好国内法治和国际法治两个大局层面;要推进全球治理格局、治理体制、治理规则层面;要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法治化、合理化层面;要构建利益共同体和人类命运共同体层面;要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层面;要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层面。二是要直面国际法治人才建设的整体数量、人才质量、培养体系三个短板。我国涉外法治人才队伍总量偏小,涉外法治人才参与国际政治、经济、贸易、网络、执法、司法表现出整体性水平不高,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也往往暴露了学术体系、教学体系、培养模式、实践应用四个方面的不足。三是要完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路径。要构建国际法治“三大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国际法治学科在法治体系中的地位;要强化国际法律实践教育,充实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师资力量,强化和创新实践教学,拓展学生深度参与涉外法律实践的途径与方式;要创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复合型、创新型、能力型”卓越涉外法治人才;要深化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改革。

据悉,此次正式成立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系我国首家涉外法治研究院。其将全力推动基础性、前沿性、战略性问题研究,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提高涉外法治研究水平和人才培养水平,为我国涉外法治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在当天举办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首届涉外法治高端论坛上,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利明,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黄进,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四宝、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研究员莫纪宏,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秘书长田昕,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黄勇等多位学者,就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培养涉外法治人才、高效运作涉外法治研究院、涉外法治问题研究等展开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