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通讯员 李辉 官文婧) 4月19日,“乡村振兴与法治社会建设”研讨会在湖北罗田“燕儿谷”举行。该研讨会由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城乡基层法治研究中心共同主办。在为期三天的学术研讨中,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高校的法学教授围绕《乡村振兴的法治保障》《中国乡镇政府治理转型的逻辑与法理》《乡土规则法治化与法治精神乡土化》等课题进行讨论研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暨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徐汉明教授受邀作主旨发言。
徐汉明教授说,乡村振兴、推进农业现代化是新时代“五个统筹”“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命题,乡村振兴战略共涉及全国69万个行政村,罗田县为具体推进该战略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样本,燕儿谷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一个典型事例。农民、农业、农村““三农”问题”通过多年来的发展取得了很大成就,如何建立一个持续稳定恒定的长效落实机制,实现“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需要进一步明确实际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改革的总要求是“三让”,即:如何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徐汉明认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实现乡村振兴,其动力在于土地、人才、资本、管理、技术等要素资源的优化配置。中国城镇化用短短四十余年的时间完成了西方发达国家几百年完成的任务,农村、农业、农村是支撑这一进程的主要力量,想要真正实现中国的城乡一体发展,破解农村发展的短板问题,还得回归“三农”发展资本构成本身。徐汉明用大量的数据和事例分析了土地征收、农民工、农业补贴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他说,多方汇集启动资金是燕儿谷成功案例的先决条件,通过国家土地财富分配机制,回流、反哺农村建设并转化为法律制度安排是破解资源优化配置难题、实现乡村振兴的关键。
据悉,这次学术研讨会旨在深入推进社会治理与法治发展研究,拓宽社会治理与法治发展的研究视野,凝聚理论共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研究水平,提升高校法学涉农学科在“三农”领域研究的学术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