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仁山教授等应邀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国际法”研讨会 暨中国国际法学会2021年学术年会

发布者:白高辉发布时间:2021-05-28浏览次数:10

新闻网讯(通讯员 黄志慧)2021年5月21日至23日,“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国际法”研讨会暨中国国际法学会2021年学术年会及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50周年:中国的国际法贡献研讨会在海口举行。会议由中国国际法学会和海南大学共同主办,外交部和商务部等有关部门、全国各地高校专家及代表600余人与会。会议紧密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中有关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要求,就涉外法治体系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与国际法、运用国际法防范应对风险挑战、推进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等议题深入展开研讨,并就新时期如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加强国际法研究和运用进行了讨论。我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刘仁山教授,法学院徐伟功教授、王小琼副教授、黄志慧副教授,以及十余位国际法专业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应邀参加此次会议。

根据会议议程安排,刘仁山教授主持了“单边制裁的国际法问题”的专题研讨,并在“《海牙选择法院协议公约》《海牙判决公约》专题”进行了题为“我国批准《选择法院协议公约》的问题与对策”的发言。刘仁山教授首先指出了我国加入该公约的必要性;其次,刘仁山教授认为当前我国仍需对公约进行系统、深入地研究,并强调了对该公约具体条款进行研究的方向与当前的着眼点。

徐伟功教授以“我国冲突法立法之局限性及其克服”为题在分组讨论中进行主旨发言;黄志慧副教授在分组讨论中针对我国批准《海牙选择法院协议公约》的相关问题陈述见解。博士生黄钰、刘晶,硕士生黄志鹏、朱偲媛分别以“涉外知识产权有效性专属管辖的类型化分析与处理”“国际法院咨询管辖权的运行悖论与中国因应”“论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制度的变革”“论国际商事法庭中的裁量管辖权规则”为题在分组讨论中发言。

5月22日晚,刘仁山教授、徐伟功教授、黄志慧副教授还参加了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组织的主题为“中国批准2005年海牙选择法院协议公约和签署2019年海牙判决公约”的边会。刘仁山教授在会议中指出,我国批准2005年海牙公约及签署2019年海牙公约,有助于表达我国参与国际合作的积极态度,以及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的基本立场。目前,我国应在深入研究和评估两个海牙公约的基础上,改革和完善国内相关立法,为我国参与国际民商事司法合作奠定国内法基础。